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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〈修法後連續4個月加班54小時 勞部:可能發生〉〈udn〉〈2018-01-16〉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iiifgh    時間: 2018-1-17 10:40 AM     標題: 〈修法後連續4個月加班54小時 勞部:可能發生〉〈udn〉〈2018-01-16〉

合法做功德?基隆客運駕駛月休3天 猝死總站廁所內
朱冠諭 2018-01-16 21:17


53歲基隆客運吳姓男司機月休3天,15日猝死在公司廁所內,遭疑是過勞死。(圖/張毅攝)

基隆客運一名吳姓駕駛,15日晚間被同事發現猝死在客運總站的廁所內。事後檢視他的班表,發現吳男上個月竟只休3天假,是否因為過勞喪命?基隆客運對此回應,吳的工作時間都有符合規定,死因仍需進一步鑑定。

這名吳姓駕駛員預定在15日晚間開出9066路線的最後一班車,他當天上午開完2班次後,下午5點多開了第三班次。到了晚上8點多時,同事發現吳男的車輛停在總站,人卻不見蹤影,最後才在廁所發現已死亡的吳姓司機。

死者家屬今天表示,吳男平時健康情況還不錯,除了肝不好,沒其他病史。檢警初步排除有外力因素,將再解剖釐清真正死因。

對於吳姓駕駛上月僅休3天假,基隆客運副總經理黃志淮表示,吳上月表定排休4至5日,但因近期有駕駛員離職,才會請他加班,公司也依法給付加班費用,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。



上個月只休息3日 客運司機猝死車站廁所
LTN     2018-01-16 17:52

〔記者吳政峰/基隆報導〕53歲吳姓基隆客運司機,未請過長假,15日深夜被發現猝死客運站的廁所內,同事得悉死訊深感惋惜,直指他是個逆來順受的老實人,上個月只休息3天,懷疑可能是過勞死,基隆客運副總經理黃治淮則說,吳的工時都在法定標準內,是否過勞有待專業醫療診斷與勞保局認定。

    吳男駕駛路線代碼9006基隆客運,15日猝死在車站廁所。圖與本新聞無關。(資料照。記者林欣漢攝)

    吳男駕駛路線代碼9006基隆客運,15日猝死在車站廁所。圖與本新聞無關。(資料照。記者林欣漢攝)

15日晚上7點多,吳的同事到基隆客運總站維修廠房旁上廁所,發現廁所門上鎖,敲了多聲都沒人應門,只好離去,到了11點多,廠房員工打掃廁所時,廁所依舊緊閉,立刻破門,見吳男仰躺在馬桶旁,立刻通報119,惟救護員判定死亡多時,無力回天。

該名同事表示,吳男個性木訥、老實寡言,是同事眼中的好好先生,平時駕駛9006路線往返基隆到士林,該路線薪水較高,大家都搶著做,搶到的人為避免得罪公司,通常會配合加班,尤其現今面臨缺工狀態,司機人手不足,加班已成常態。

同事指出,雖然表定休假日是8天,但客運業為獎金制,多數司機都得犧牲休假日賺錢,以前他也努力加班,後來發現「加班費拿去當醫藥費都不夠」,近年逐漸減少工作日數,現在有時可月休5日。

同事解釋,駕駛工時是由俗稱電子大餅的USB「路碼表」計算,它只算「輪胎在跑的時間」,意思就是塞車、中途返廠間隔都不算工作,尤其吳男跑的路線塞車時間不短,經年累月下來,身體很難不過勞。

同事說,「路碼表」紀錄的工時10小時左右,實際工時應超過12小時,以他為例,早上5點多出門,到傍晚6點多下班是常有的事,這一行不如外界想的輕鬆,所以不少人做沒多久就離職,長期缺工,班次卻不能減少,正職司機就得一直加班補這個洞,惡性循環。

黃治淮表示,吳男的工時落在9個多小時,最多不會超過10小時,月休4、5日,上個月是因為有兩名司機離職,才請吳男支援,至於是否有過勞,有待法醫相驗遺體及勞保局判定,公司無權解讀。

黃治淮說,吳男臉上常掛著笑容,個性憨厚勤勞,配合度高,在基隆客運服務15年,15日下午趁著返廠休息空檔上廁所,未料就此天人永隔,公司感到很不捨,將全力協助遺孀處理後事。



修法後連續4個月加班54小時 勞部:可能發生
2018-01-16 22:54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╱即時報導

勞基法修法後,勞團、學者持續質疑恐出現畸形班表、造成勞工過勞,勞動部政務次長蘇麗瓊今親上火線,至公視節目「有話好說」接受專訪,針對主持人提出新法恐出現連續4個月加班達54小時,蘇麗瓊坦承,確實有可能發生,將會加強勞檢。

勞團提及,修法後,每月加班上限可達54小時,每連續3個月加班上限不超過138小時,若在3個月內,將連續2個月加班達54小時,另一個月加班30小時,若按此彈性排列,可能造成連續4個月加班上限達54小時。

「有話好說」主持人問及,蘇麗瓊回應,確實有可能發生,不過,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規範各項勞工健康保護事項,之後將會加強勞檢。

另外,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建議,勞資會議協商後的結論,依規定要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,但何時報備應明定期限,以方便勞檢作業。

蘇麗瓊表示,這項建議勞動部會納入參考,並訂相關施行細則,勞動部也將加強不當勞動的裁決機制,協助勞工放心成立工會。


動部政務次長蘇麗瓊今親上火線,至公視節目「有話好說」接受專訪,針對主持人提出新法恐出現連續4個月加班達54小時,蘇麗瓊坦承,確實有可能發生,就會加強勞檢。圖/本報資料照



極端班表如何杜絕?勞動部:加強勞檢
apple     出版時間:2018/01/16 20:42


勞動部次長蘇麗瓊今接受《有話好說》專訪時表示,適用彈性規範的事業單位如故意出現極端情形,勞動部進行勞檢。翻攝節目畫面

《勞基法》修正案三讀後,公視《有話好說》節目日前將法條放寬內容集合成「輪班間隔8小時+連上12天班+加班上限54小時」極限班表,曾讓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在臉書痛批是「離譜的、錯誤的舉例」。勞動部次長蘇麗瓊今接受《有話好說》專訪,說明政府對於極端班表的防堵機制。蘇表示,適用彈性規範的事業單位如故意出現極端情形,勞動部將約談業者並進行勞動檢查,請業者說明。

《有話好說》主持人陳信聰今天表示,專訪勞動部政務次長蘇麗瓊,盼藉此讓勞動部清楚說明如何把關、審核。

陳信聰今再度提及「連續加班54小時輪班間隔8小時+連上12天班+加班上限54小時」不違反每日工作做超過12小時的修正版極限班表,不合理卻合法,勞動部怎麼看?

蘇麗瓊表示,《勞基法》規定每月加班不得超過54小時、3個月總加班時數不得超過138小時(平均每月46小時),但這3個月是有週期性的概念,必須資方勞方共同決定,業者確實有可能排出連續4個月輪班超過54小時的班表,但如果出現這樣的情形,勞動部會施以勞動檢查。

蘇麗瓊表示,勞工其實不僅有《勞基法》保障,於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也規定,雇主對勞工有評估風險責任,如風險評估不通過的極端班表,勞動部也不會讓極端班表通過。

蘇麗瓊說,勞動部針對《勞基法》修法,會再訂定施行細則,避免極端班表產生。 (黃仲丘/台北報導)



勞基法鬆綁7休1 勞工可連續上班12天
PTS 晚間新聞 2018-01-16

勞基法修法後,7休1鬆綁成14休4,勞團痛批等於幫雇主開 了方便之門,未來勞工連續上班12天機率愈來愈高。而首當其衝的就是傳統製造業、電子業等,遇到旺季出貨潮,超時加班、連續上班七天以上,恐怕成為常態。

洗頭、護髮,把握空檔,下一位客人,上藥水、燙頭髮。還沒結束,緊接著另一位,已在一旁等候剪髮。

農曆年前是美髮業旺季,忙的時候,一天工時少說10小時起跳。這是適用「四週變形工時」、美髮業的工作型態。

美髮業者劉庭瑋:「客人太多了,我們根本是沒有時間做完這些客人,還是要這樣子加班做。」

不過加班能多賺點錢,部份勞工並不反對,尤其製造業。接單分類、鎢粉加工、加壓成形,製程不能有任何閃失,這樣的技術活,需百分百全神貫注。因此每天站著工作,一天至少6小時起跳,但多數員工說,辛苦一點,偶爾加班賺錢並不為過。但對於連續工作12天不休假則無法接受。

鎢鋼零組件員工程仁俊:「(做)五天休兩天吧。如果不加班的話,我們公司可能在經營上應該會有些困難。」

其實這家鎢鋼零組件製造商,特意在台設廠就是為了應付急單,加上標榜24小時出貨,鍋爐全天候啟用沒停過,負責鎢鋼"燒結"製程的員工,還得輪三班,長時間工作、不休假,對他們來說體力負擔不小。

鎢鋼零組件員工白銘豐:「中班和晚班都會有一些加給,每個月會多個三到四千塊吧。連上12天不能接受,因為工作時數太長,你一定要有一個休息的時間。」

鎢鋼零組件業者廖萬隆:「24小時交貨的工廠,今天五點鐘訂單,明天五點鐘到你手上,這個都是靠勞資雙方和諧呀,那你說綁住加班,那怎麼做呢?訂單進來誰做呢?」

勞基法修正草案完成三讀,7休1鬆綁成14休4,勞工恐將面臨連續上班12天的窘境,尤其電子業,一遇旺季出貨潮,是休假還是上班,資方說了算。然而這次勞基法修正案,也不是全面放寬所有行業任意調整例假,而是必須符合四個鬆綁條件之一,包括"時間特殊"、"地點特殊"、"性質特殊"及"狀況特殊",例假才能挪移。

勞工陣線聯盟秘書長孫友聯:「所有的勞工都有可能在跟雇主的譬如說勞資會議,跟其他這樣子的一個手段,要連續工作12天。它產生的效應就是有更多勞工處在過勞風險裡面。」

勞團痛批這次勞基法修法,等於是為資方開方便之門,勞權開倒車,不過,行政院強調鬆綁7休1,是給予"排班彈性",至於勞工連續上12天班,真的如政府說的不會是常態,還要再觀察。




作者: lai23ster    時間: 2019-12-27 10:09 AM

感謝iiifgh大大無私分享-thank you
作者: torychen    時間: 2019-12-29 11:42 PM

有些行業 低薪得靠
加班費 才能撐起來 希望大家能了解
不是想一直做事不休息 那都是為了錢
但是 政府還是應該要有所為 不然勞工低位階不敢講
身體都壞掉了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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